江苏企业职工遗属补助标准提高 将惠及14万人-中工企业-中工网
中工网首页时政评论国际军事社会财经企业工会维权就业论坛博客理论人物网视图画体育汽车文化书画教育读书娱乐旅游绿色城建社区打工

中工企业

劳动保护

江苏企业职工遗属补助标准提高 将惠及14万人

2019-09-18 07:36:13  来源:新华日报

  原标题:企业职工遗属补助标准提高

  江苏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抚恤金(包括定期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今年1月1日起补发。

  《通知》明确,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五市的计发基数由2300元提至3100元;南通、扬州、泰州三市由2050元提至2850元;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五市由1700元提至2500元。

  我省苏南、苏中、苏北地区供养1人的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460元、410元和340元,提至每人每月610元、570元和500元;供养2人的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690元、615元和510元,提至每人每月930元、855元和750元;供养3人的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920元、820元和680元,提至每人每月1240元、1140元和1000元。此外,一次性抚恤金随各地计发基数的提高相应增加。据测算,此次调整待遇将增加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亿元,惠及遗属14万人。(许海燕 孙 昂)

编辑:陈思南

高清图片

企业家

品牌产品

劳动保护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地图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18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