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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只给欠条不给钱,工友工资被拖欠两年多

吉林省总工会律师助农民工成功讨薪

2019-01-10 07:48:08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柳姗姗 通讯员王鹤飞)“工资拖了两年多,包工头只给欠条不给钱,多亏吉林省总工会律师团伸出援手,拿到钱就能安心回家过年啦!”日前,成功拿到欠薪的农民工唐施琪(化名)感激地说。

  几年前,江苏省沭阳县万匹乡农民工唐施琪,来到长春净月区某工地,跟着包工头宁涛(化名)打工。工程结束后,唐施琪一直未能拿到工资。接下来的两年间,唐施琪多次找宁涛要钱,只拿到了两张欠条。包工头承认欠薪事实,就是不给钱。

  无奈之下,唐施琪将包工头举报到长春市净月区劳动监察大队,该大队建议他到法院进行起诉。唐施琪认为自己被拖欠的工资还不到3万元。如果请律师打官司,加上讨要工资的时间和人力成本,活儿就等于白干了。

  听说吉林省总工会有支法律服务律师团能给职工免费打官司,唐施琪喜出望外,前往求助。接到求援后,省总律师团指派律师郝庆国承办此案。想打官司,得知道包工头在哪。为此,郝庆国调动资源,多方查找,得知包工头宁涛居住于长春市宽城区长新街某小区内。为进一步查明宁涛身份户籍信息及居住信息是否是其常居地等诸多问题,郝庆国又到长春市宽城区公安分局和长新街某社区调查了解情况。

  经了解,宁涛是吉林省乾安县人,其在长新街某小区居住生活是否满12个月事实不清,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是否对此案具有管辖权事实也不清楚。在此情况下,郝庆国又两次到长春市净月区劳动监察大队调查了解。令人遗憾的是,该大队将唐施琪劳动监察办案卷宗丢失。面对这种情况,郝庆国分析认为,唐施琪劳务地点在净月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净月区法院对此案也享有管辖权,于是又补调了唐施琪的两名工友的证人证言,代为向该区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开庭时,包工头宁涛因辩无可辩对法院办案人员谎称其在外地,法院承办法官决定缺席开庭。因出示的欠条及证人证言等多份证据充分,法院采纳了法援律师代理意见,下发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宁涛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唐施琪支付劳动报酬24600元,若逾期支付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双倍利息。

  “农民工薪水的发放,不应是只在每年春节的‘年关’才集中进行的。”郝庆国律师指出,农民工欠薪问题需要高度关注并切实解决,从源头上解决类似问题,让农民工工资按有关法规发放,才是根本之道。

编辑: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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