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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严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2018年1至11月为农民工追回欠薪3900万元

2019-01-03 07:50:08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丛民)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2018年1月到11月,山东公安机关共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1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人,案件涉及被拖欠工资人员4500余人,通过立案查办追回拖欠款3900余万元,严厉打击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2018年5月22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曹县公安局立案侦办彭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经查,2013年以来,彭某某在曹县承接某居民小区、城市广场等工地楼房的劳务人工,雇用徐某某、王某某、孙某某等人为其承建楼房,在该居民小区、城市广场已经与彭某某结清工程款的情况下,无故拖欠徐某某工人工资、刘某某个人工资等共计69万余元。

  2018年10月19日,彭某某被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彭某某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与工人达成还款协议,其家属先期偿还工人工资15万元。公安机关经与县检察院会商后,2018年11月9日,彭某某被取保候审。现彭某某正在积极筹款偿还拖欠的工资。

  据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岁末年初,特别是元旦、春节前后,工人讨薪维权呈现“诉求集中、人员集中、时段集中”的规律特点,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省将依法审查行政部门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对暴力威胁、阻碍正常劳动执法活动的,及时立案查办。对欠薪企业及负责人保持高压态势。对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公安机关将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陈思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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