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带薪护理假,为啥“有也不敢休”-中工企业-中工网
中工网首页时政评论国际军事社会财经企业工会维权就业论坛博客理论人物网视图画体育汽车文化书画教育读书娱乐旅游绿色城建社区打工

中工企业

劳动保护

面对带薪护理假,为啥“有也不敢休”

2019-10-10 09:18:07  来源:红网

  原标题:面对带薪护理假,为啥“有也不敢休”

  《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自10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无论是独生子女还是非独生子女,家中老人生病住院都可享受10天~20天的带薪护理假。对老年人负有赡养、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等4种行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管理。(10月8日《健康报》)

  带薪护理假,并非一个新鲜事,此前全国已经有10多个省份出台并试行这一政策。此举何以获得许多正面评价,因为一个不争的事实摆在面前: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

  带薪护理假的积极意义无须多言,只是在一片叫好声中也不乏这样的议论:“有也不敢休”。

  此类议论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从许多已出台的带薪护理假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此制度让企业承担了员工薪酬的成本,但同时企业还要承担用工替代的成本。企业的管理者们从成本方面考虑,可能很难“高兴得起来”。于是,“有也不敢休”就成为一种现象。也许正因为此,许多专家都有“应适当给予企业一些补贴”的建议。

  带薪年假、育儿假过去都在各地推广过,但由实际情况看,很多企业并没有落实下来。某项政策或立法的好坏,不仅要从理论或法理角度进行审视,更应将其检验的根本标准瞄准在其政策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等方面,多元评价其是否符合现实需要上。带薪护理假在机关事业单位应该问题不大,但在企业,尤其是困难企业以及民营企业、私营企业,恐怕就很难保证。

  可见,依照由政府、单位与个人三维主体,按照合理比例共同承担的原则,科学、健康、可持续地推进我国老龄护理或照护事业的平稳发展,才是真正实施带薪护理假的前提。换言之,只有较好地解决了“落地”问题,“有也不敢休”的现象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得到消除。

编辑:陈思南

高清图片

企业家

品牌产品

劳动保护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地图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18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