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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欠薪时银行可先行支付

北京市签出首份农民工工资保函

2018-12-06 07:57:33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甘皙)近日,某银行北京分行按《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给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签出了该市首份农民工工资保函。

  农民工工资保函,是指银行应承包商申请,保证其在劳务用工合同项下或根据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要求,按时、足额向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支付工资的书面承诺,缓解企业财务压力,保障农民工工资如期、足额、及时发放。

  据了解,北京市在2008年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出台了《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管理办法》,10年来已有4000多家建筑施工企业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沉淀资金17.5亿元。工资保证金制度虽然降低了失信企业的欠薪影响,但也影响了企业的资金流动,提高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为优化营商环境,给企业减负,北京市今年出台了《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专项用于发生欠薪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急保障。已建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要在2018年12月31日前,以银行保函替代工资保证金。原有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施工企业可自行处理。

  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处处长黄彬介绍,现在农民工不用担心拿不到工资,按规定,当出现劳务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经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但逾期仍未支付的;作为用人单位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经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但逾期仍未支付等情况,经区人力社保部门向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报送相关案卷材料和启用保函申请书后,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将会同市行业主管部门,通知银行按照保函约定的程序和范围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

编辑: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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